证券代码:600894 证券简称:广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6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益霞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骆继荣先生、董事汪帆先生、独立董事才国伟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上述董事均已事前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景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行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晓梅女士、副总经理林祥腾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方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议案名称: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素娜、李英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4-037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以下简称“债权申报”)。债权人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工控科创大厦22楼
2、申报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0月3日
3、联系人:黄先生
4、联系电话:020-38371213
6、邮政编码:510045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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