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晚,三六零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天津奇信志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奇信志成”)决定解散清算。
解散清算后,周鸿祎由直接持有三六零5.24%股权以及通过奇信志成间接持有三六零8.02%股权,变更为直接持有三六零13.26%股权,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解散清算期间,奇信志成将表决权委托给周鸿祎行使,周鸿祎控制的三六零股份表决权比例没有变化,仍为51.38%。
解散清算完成后,奇信志成的部分股东承诺在取得本次清算分配的股份后24个月内放弃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清算并非破产
公告表示,奇信志成此次清算并非破产清算,不是经营困难或资不抵债导致破产。奇信志成成立于2015年,股东为周鸿祎及36家投资人(参与三六零私有化买方团),截至公告披露日,奇信志成持有三六零46.14%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如今,组建之初股东间约定的解散条款均已达成——即银团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均已全额偿还完毕,故而有股东提议要求进行解散清算。2016年三六零从美股退市,36家投资者出资并贷款200亿元人民币帮助其退市,成立奇信志成作为“持股平台”共同承担还贷责任。上述200亿元贷款已于2023年6月全部还清。
清算后,奇信志成将从三六零单一大股东拆分成36个小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同时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由奇信志成变为周鸿祎。奇信志成的一个上层股东天津欣新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直接持有三六零6.06%股份。
为维持控制权稳定作出相关安排
根据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三六零经营不受影响,管理层和董事会不变,公司实控人仍为周鸿祎不变。
奇信志成股东会已经通过包括《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方案的议案》等在内的五项议案。议案提出,清算期间,清算组尊重周鸿祎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表决权委托周鸿祎行使,不提名或罢免董事及管理团队等;清算完成后,买方团股东尊重周鸿祎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等,买方团股东同意在取得清算分配的上市公司股份后的24个月内放弃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为进一步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周鸿祎还就上述内容提出补充议案,拟于2024年8月9日召开奇信志成股东会进行审议。
补充议案内容包括,清算期间,就原有议案约定的“涉及奇信志成行使上市公司股东表决权的事项,清算组委托周鸿祎行使”的安排,周鸿祎可独立行使委托股份的表决权,无需再征得清算组或奇信志成的同意或授权,且清算期间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此外,明晰起见,如清算组/奇信志成拟向三六零提出提议/提案或者监督建议要求的(如涉及),也应事先征求周鸿祎意见,以避免与前述表决权委托安排相冲突。以周鸿祎委派代表参加清算组为前提,清算期间,周鸿祎委派代表担任清算组组长。
这些补充条款预计将有效确定周鸿祎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公告表示,周鸿祎及联合提案股东在内的多家股东(合计持有奇信志成 52.46%表决权)已提交表决票,明确表示对上述议案的支持态度,相关股东代表表决权已超过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预期经2024年8月9日股东会召开后该议案将正式通过。
周鸿祎承诺12个月不减持
根据公告,周鸿祎承诺,在奇信志成关于解散清算的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12个月不减持三六零股份。
周鸿祎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称,作为公司创始人和董事长,三六零上市后他“一股没卖过,会和公司一起走下去,把公司做好,坚定不移站在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第一线”。
有投资者质疑奇信志成解散清算是否意欲“绕道减持”,实际上,清算前后奇信志成股东减持额度没有变化。虽然奇信志成大部分股东在清算后的持股低于5%,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他们仍需按控股股东进行预披露,遵守信息披露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变。也就是说,不存在股东解散就能够减持套利的问题。
公告中,奇信志成股东承诺,在通过清算得到奇信志成的股票后,无论经过多少次清算再分配,最终拿到股票的股东仍需持续共同遵守1%+2%的减持额度限制。
公告显示,周鸿祎前妻胡欢、奇信志成、周鸿祎共同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大股东减持的额度、预披露等相关规定,包括共用减持额度,即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
审读:程 竹
编辑: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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