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联社
8月2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再现一大批罚单。据财联社记者梳理,这一波罚单共涉及9家银行机构,合计罚款金额达1310万,同时还有28名相关责任人受罚。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轮处罚中,贷款业务违规再次成为银行受罚的“重灾区”,其中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等多人对该行“贷款三查不尽职形成重大损失”事项负有责任而被处罚。
业内人士指出,银行贷款业务违规频发,反应出银行竞争压力的增加,以及存在内控疏漏、部分信贷调查人员流于形式等问题,未来银行需加快完善分支银行的内部治理,并通过加强技术能力,进一步完善内部审查监管。
9家机构合计被罚1310万,共28名责任人受罚
具体来看,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因涉及“贷款三查不尽职形成重大损失”等7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监管局处以490万元罚款。
其中包括:线上抵押贷管理不尽职,形成不良;按揭贷款风险管理不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三查不尽职形成重大损失;经营性物业贷风险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并购贷款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同时,该行11名相关负责人分别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形成重大损失”或“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或“线上抵押贷管理不尽职,形成不良”等违规行为受罚。其中,该行湖北省分行业务处理中心一名业务处理中心员工更是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而另一边,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因存在“虚列开支套取费用;贷款三查不到位”两项违法违规事由,也被湖北监管局处以300万元罚款。
同时,该行上述违规行为所涉5名相关责任人因此受罚。其中,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行长、襄阳分行行长杨伟及武汉分行办公室行政事务岗副经理杨洪民二人均对“虚列开支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分别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及3年;另外三人对“贷款三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一同被警告。
以及福州农商行因“同业投资业务投前调查不到位、审查审批不审慎;少计表内风险资产;重要岗位人员轮岗执行不到位”3项违规行为被罚180万元,一名责任人被罚、一名责任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除此之外,还有交通银行黔南分行被罚20万元,一名责任人被罚款;浦发银行宁波分行被罚45万元,一名责任人被警告;民生银行龙岩分行被罚30万元;罗源县农信联社被罚90万元,两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长汀汀州红村镇银行被罚85万元,一名责任人被警告;龙岩市永定区农信联社被罚40万元,一名责任人被警告;江口县农信联社被罚30万元,四名责任人被警告。
贷款业务仍是违规“重灾区”,银行内部监管需加强
财联社记者梳理发现,贷款业务违规仍是此次银行受罚的“重灾区”,同时双罚趋势仍在持续加强,9家银行共有28个相关责任人受罚。
在业内普遍看来,当前金融监管过程中,对机构和个人进行双罚已经成为典型特征。“监管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将对从业者有更多威慑力,并促使机构管理者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表示。
同时在他看来,贷款业务违规是银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贷款管理也一直是监管关注的最主要方向之一,此次贷款类业务再次成为被罚主因,说明监管在严格注意贷款流向。
据王蓬博分析,银行贷款业务违规频发,也反应出银行竞争压力的增加,出于业绩压力或主观牟利等方面的原因,部分信贷调查人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流于形式,就容易造成贷款的投向和使用流向出现问题。
因此他建议,未来银行需进一步完善审查制度,加强贷前审查、后管理和贷中检查等环节的监管。如银行贷前可以通过开具用途证明、开设专门的收款账号、直接打给相关机构账户等等多种方式预防,同时,目前技术能力上也已经可以实现每笔贷款用途跟踪,建议银行可以多加研判使用,确保每一笔消费贷款都能得到有效的跟踪。
同时,也有业内分析人士进一步表示,银行需要加快完善分支银行的内部治理,建立合理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培训,将依法合规经营融入业务;激励分支银行真正研究区域市场需求,创新产品,提升经营能力等。
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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