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诺泰转债”回售的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诺泰转债”回售的公告
2024年07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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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5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诺泰转债”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1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7月31日

  ●  回售期内“诺泰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诺泰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1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诺泰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泰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内“诺泰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2024年7月12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诺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诺泰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诺泰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附加回售条款,“诺泰转债”第一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的票面利率为0.20%,计息天数为219天(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7月21日),利息为100×0.20%×219/365=0.12/张,即回售价格为100.12元/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诺泰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诺泰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46”,转债简称为“诺泰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

  (四)回售价格:100.1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诺泰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4年7月31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诺泰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诺泰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诺泰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诺泰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1-86297893

  邮箱:ir@sinopep.com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3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童梓权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赵德毅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骅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宋慧清、张依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4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诺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八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做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

  ●  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2日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童梓权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宋慧清、张依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2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11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注聚焦主业,强化创新驱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主业,保持时间、技术双领先优势

  公司是一家聚焦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持续进行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公司专注主业,把握生物医药行业发展大势,从成立之始就前瞻性布局多肽药物及其他具有潜力的自研品种,通过学科交叉的研发能力建立“时间领先”及“技术领先”的核心优势,在数十年的技术创新、产品更迭和品牌建设过程中夯实“护城河”。

  截至2023年度末,公司已取得16个原料药品种的国内原料药登记,7个制剂品种的国内药品注册证书;12个原料药品种获得美国FDA药品DMF/VMF编号。期末,公司在研项目共37项,其中原料药项目21项、制剂项目16项,围绕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肿瘤等疾病治疗方向搭建了丰富的产品管线。2023年度,公司先后取得司美格鲁肽、利拉鲁肽等原料药的FDA First Adequate Letter,可满足下游制剂客户在FDA的申报需求。

  公司充分发挥学科交叉的研发优势,依托小分子化药领域的技术积累,突破了长链多肽药物规模化大生产的技术瓶颈,成功建立了基于固液融合的多肽规模化生产技术平台,具备侧链化学修饰多肽、长链修饰多肽数公斤级大生产能力,在产能、产品质量和生产成本等方面具备较强竞争优势。如司美格鲁肽、艾博韦泰等长链修饰多肽药物的单批次产量已超过10公斤,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截至本报告日,在CDE登记的司美格鲁肽或利拉鲁肽原料药企业中,公司是唯一一家包装规格达到1kg/袋的企业。

  在此优势背景下,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乘势而上,实现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4亿元,同比增长58.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3亿元,同比增长26.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8亿元,同比增长102.31%。预计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000万元到25,000万元,同比增加330.08%到497.3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000万元到25,000万元,同比增加318.59%到481.38%。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与势为伍,脚踏实地”的发展战略,一方面,深耕细分领域,聚焦多肽业务,持续布局核心优势产品,扩大优质产能建设,以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将现有业务优势复制、延伸至寡核苷酸药物领域,建立技术壁垒,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二)加大研发投入,以创新巩固核心竞争力

  作为一家以研发创新为驱动的生物医药企业,公司始终将创新作为发展的第一动力,持续通过在研发、创新方面的高投入和高效率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以帮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持良好的毛利率,成为细分领域龙头。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现已组建了一支由中科院“百人计划”等知名专家领衔的高素质、国际化、多学科交叉的高水平研发团队,核心团队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深厚的研发积累和开阔的国际化视野,熟悉国内外药品监管规则,按照国际法规市场标准建立了规范高效的运营体系和研发体系。2023年度,公司持续扩大研发团队建设,期末研发人员达266人,同比增长57.40%。与此同时,近三年来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累计已超3亿元,各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达到10%以上,位于行业内较高水平。2023年度,公司新申请专利31项,获得20项;截至年末,累计已获得专利78项,其中发明专利52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

  除了技术创新,公司还积极探索销售模式的创新。公司近年来完成矩阵式商务拓展团队建设,已形成以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梓权、副董事长金富强及副总经理李小华、李唐擎为核心,全面覆盖中国、欧美及亚太地区市场的高素质BD团队体系。销售模式从Random模式向Mapping模式升级,实现系统化、专业化、立体化,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业务面向国际市场,同全球百余家企业接洽业务,新开拓巴西、希腊、意大利、加拿大、日韩等地区市场,与数家知名药企实现战略合作,客户结构量质齐升。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项目管理与投入,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拓宽产品布局、提升创新力度,延展优势业务边界,保持技术领先,同时进一步提升BD拓展能力,扩大优质客户服务范围。

  (三)深化产学研合作,为研发创新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

  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公司高度重视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通过加快推进产学研结合和校企合作,共同探索新技术和解决方案,吸收业界先进的技术成果转化,确保公司研发投入的有效利用。公司先后与浙江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上海药物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和知名CRO公司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其科研能力和智力优势,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为公司的研发创新提供技术支持。公司建有博士后工作站,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一起对引进博士的联合培养,促进产学研结合,培育公司高层次人才队伍。2024年6月,公司与兰州大学达成合作,将共同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以及产学研一体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发展。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加大产品管线和平台建设的力度,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科研成果高效孵化,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基础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建立起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自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严格落实《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相关规定,每年向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自2021年至2023年累计实施现金分红3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60亿元,各年度现金分红分别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71%、33.02%、52.34%。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公司价值,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计划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未来,公司将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继续深耕主业提升盈利能力,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三、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与沟通

  (一)开展高质量信息披露,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充分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

  为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2023年公司自愿披露了注射用比伐芦定和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司美格鲁肽原料药取得FDA DMF First Adequate Letter,以及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拟中选第九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等事项,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要产品动态。

  2024年,公司将继续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抓手,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继续做好自愿性信息披露工作,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向广大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同时,进一步探索公司信息的表现和传播形式,努力降低公司重要经营信息、产品进展的理解门槛,便利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二)建立多元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建立了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邮箱、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咨询和诉求,确保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拥有的各项合法权益。

  2023年,公司组织3次定期报告线上业绩说明会及1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活动,现场接待数次投资者调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主要负责人均参会并积极与投资者交流沟通。此外,公司通过“诺泰生物”微信公众号,从多方面、多维度地向广大投资者展示公司在企业文化、产品质量、技术研发和社会责任等方面信息,进一步传递公司价值,从而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增强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在定期报告发布后常态化举办业绩说明会,持续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接受现场调研等各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更好地传递公司价值,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获得投资者认同。

  四、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公司治理

  公司自设立以来,逐步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化公司治理结构,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先后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并设置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积极响应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内部治理机制中细化落实具体要求,设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同时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运作及公司治理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2024年6月,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接待等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2024年度,公司将结合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政策,切实落实好相关治理要求,持续完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的规范性、系统性、有效性。同时,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完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共担共享约束机制

  自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均保持密切沟通,多次组织其参加证监局、上交所、上市协会等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旨在加强“关键少数”规范化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及时更新“关键少数”人员名单,做好预沟通工作及密切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确保履行承诺。

  另外,公司落实以实际业绩为依据的薪酬考核机制,将董监高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率等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同行业情况相协调;并以股权激励计划作为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2023年度,公司实施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量为310万股,激励对象66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选用营业收入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能够直接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和市场价值的成长性。股权激励计划旨在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2024年,公司将继续督促“关键少数”人员积极参与培训,加强学习包括新《公司法》在内的最新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市场知识、理解监管动态,不断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避免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窗口期交易公司股票等违规行为,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同时,以高要求、严标准贯彻落实核心团队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经营计划完成情况挂钩的方案。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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