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对外担保格式指引等相关披露要求,公司对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的担保进展情况进行月度汇总披露。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经销商不是公司关联方。
● 2024年6月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4年6月,公司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金额10亿元(回购责任),截至6月底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2.8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0日、股东大会于2024年1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非关联方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不超过41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2.1亿元,公司对参股子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不超过0.46亿元,公司(含子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终端客户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4.8亿元、公司(含子公司)对经销商等的回购责任不超过185.5 亿元,公司对关联方的总担保额度不超过62.28亿元。(详见临2024-004、2024-006、2024-007、2024-017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对外担保格式指引等相关披露要求,公司对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的担保进展情况进行月度汇总披露。
2024年6月,公司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发生了如下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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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经销商等的担保(回购责任),主要为促进产品销售,解决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拟对开展商融通业务的经销商等承担回购责任。商融通业务为本公司与合作机构约定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本公司及合资公司经销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贷款,由经销商利用上述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贷款购买公司的各类汽车或底盘,在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贷款到期后经销商无法足额支付剩余票据敞口金额或贷款余额时,其仍未销售的库存车辆或底盘,由本公司回购并及时将购买款项划入指定账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为经销商,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回购责任)都是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且均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三、6月份新增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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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需要为经销商等开展金融服务等业务对外承担回购责任,解决经销商等的资金需求等,提升福田汽车产品销量及供应链竞争力。
因此,为确保上述被担保方正常生产经营、保障需求资金的适时到位,以及为促进
公司产品销售、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对上述被担保方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6月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发生额)71.07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发生额)6.5亿元,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安鹏中融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发生额)9.57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9.94%、4.57%、6.73%。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亿元。
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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