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原告席上,李阿婆哭诉:“我把‘棺材本’放在大儿子那里,谁曾想他却不肯还给我。”
被告席上的大儿子刘先生淡定辩解道:“这些钱由我帮母亲保管着,她可以放心。”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静安法院”)公布了一起母子之间的保管合同纠纷案,引发关注。
母亲将积蓄交给儿子保管
想买墓地被拒绝
李阿婆是一名九旬高龄老人,育有二子一女,女儿因交通事故多年前过世,刘先生是李阿婆的大儿子,今年已七十多岁。
多年前,由于李阿婆家的老房子拆迁,李阿婆便一直住在大儿子家,由大儿子照顾。有一天,刘先生对李阿婆建议说:“妈,您现在年纪大了,行动也不方便,急需用钱的时候,你也没法第一时间跑银行去取钱,这样吧,你把所有的财产先存在我这里,我帮你保管。”
听到大儿子这么说,李阿婆想,这番话也是出于对方对自己的关心,于是便将自己多年来的积蓄70万元,陆续交给了对方。
然而让李阿婆没想到的是,自从大儿子开始保管自己的存款后,每当自己想要用钱、让大儿子去支取一部分的时候,刘先生不仅不肯归还,而且还矢口否认这些钱款的存在。就连李阿婆曾向刘先生提出想要拿回自己的钱在老家购买墓地事宜,也被刘先生一口拒绝。
母亲没钱治病
儿子拒不返还母亲积蓄
李阿婆因病住院,被检查出心脏及双肺均有病灶,需要住院治疗,便让大儿子把钱还给自己用于看病,可是刘先生依旧寻找各种借口,拒不返还。为了讨回自己的“救命钱”,2023年7月,李阿婆把大儿子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李阿婆称之前自己将一辈子积蓄70万元交给大儿子刘先生保管,现在年事已高,急需这些钱用来治病救命,要求刘先生立即全部返还。
李阿婆还递交了一份证据材料系双方的一次通话录音。录音中李阿婆问:“你现在讲,我在你那里究竟存了多少钱?”刘先生回答道:“你存在我这里有70万元。”
刘先生则辩称,自己并非私自占有母亲的存款,而是怕母亲年纪大了犯糊涂,帮她保管着这些钱,才是对她的负责。
调解未果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
鉴于案件审理结果涉及高龄老人的切身利益,且老人看病就医的时间不能一拖再拖,为了积极有效落实上海静安法院“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机制”,该案在立案时被标注为“一级红色”,承办法官对李阿婆诉讼给予引导帮助,并多次主动与李阿婆取得联系,确认其本人的意思表示并积极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耐心对刘先生释法明理,并希望从亲情的角度感化刘先生,但未果。
最终法院认定,尽管李阿婆与刘先生并未签订书面保管合同,但纵观在案证据,刘先生确实受李阿婆委托代为保管70万元,原、被告间保管合同关系成立,故法院依法判决支持李阿婆要求刘先生返还保管款项的诉讼请求。
后刘先生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网友评论
@vincent:儿子利欲熏心,价值观出了问题。
@11区:儿子不孝!支持老人,希望儿子能吸取教训,好好孝顺母亲。
@370566老:可怜的阿婆给儿子保管钱,结果却被无情欺骗。真是见不得老人受委屈啊!
@冰糖葫芦:连对自己的母亲都忘恩负义,太不孝顺了!愿阿婆健康幸福。
@田园:赡养父母应义不容辞,希望刘先生好好反省,孝顺母亲。
@刘西西:钱和房子还是要保留在自己名下,以往有些案例,孩子一直很孝顺,拿到财产就变了个人。
@大连李扬:孩子替岁数大的父母,掌管钱,可以理解,避免被人骗走。但父母治病需要钱,却不给,太不像话了。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文综合自:上海新闻广播、上海静安法院、网友评论
微信编辑: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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