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7月5日电(王媛媛) 7月5日证监会消息,近日证监会综合违法情节、责任程度等,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具体来看,一是对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三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6830万元,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二是对易事特、凯撒同盛两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拟对1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月5日晚间,上述5家上市公司分别公告了被处罚情况:
江苏舜天7月5日晚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高松、桂生春等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罚款。同时,高松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特信公告,公司及当事人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蒋勤俭、陈传荣、易宗湘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同时,对蒋勤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传荣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易宗湘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中利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通过参与专网通信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同时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王柏兴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对王伟峰、钱宏燚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同时,对王柏兴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钱宏燚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易事特公布,公司及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原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处以1000万罚款;对何佳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同时,对何思模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ST凯撒公司,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海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对陈小兵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对刘江涛、陈杰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同时,对陈小兵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表示,行政处罚并非终点,证监会持续强化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协同,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基础上,推动叠加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方式,全面提升违法成本。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立体化追责力度,不断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动,进一步推动形成齐抓共治、有序衔接的监管执法“生态圈”,将“长牙带刺”的监管执法要求落实到位。
编辑:胡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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