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光大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短期
● 履行的审议程序: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到期赎回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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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上述产品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73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2.6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92.2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707.8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9,184.3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92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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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中,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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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本次向光大银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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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光大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加强对相关投资产品的分析和研究,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选择投资产品种类,同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对投资的保本型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对利息收益进行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专项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美邦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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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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