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抵押货车的踪迹后,第一时间与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法官,我发现了被执行人抵押货车的踪迹。”“在什么位置?”“离得比较远,在张掖,你们现在能去吗?”“能!马上出发!”挂断电话后,执行法官便迅速驱车赶往张掖。
兰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魏某、甘肃某公司、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魏某与兰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签订《汽车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甘肃某公司、王某自愿为魏某在合同项下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后兰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了其作为出卖人的义务,但因魏某未按约定履行支付购车款的义务,兰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魏某给付兰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车款与律师费,甘肃某有限公司、王某对该欠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魏某此前将三辆大货车抵押给申请人兰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此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预估,两辆货车的价值就可以涵盖本案申请标的,为了不影响被执行人正常经营,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协商,只处置两辆货车。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抵押的货车在祁连山腹地,执行法官郑鹏掌握线索后紧急汇报,经领导同意,决定立即带队前往祁连山腹地扣押车辆,并持查封扣押文书,请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予以协助配合。
烈日炎炎的夏日,执行法官及团队到达线索地点后,发现只有一辆货车。原来被执行人得到消息后,怀有侥幸心理,将另一辆货车开走,抗拒此案的执行。为保障此案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多次电话沟通,耐心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言明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不懈努力,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主动将涉案货车开了出来。
执行法官原计划将涉案车辆扣押至兰州后进行处置,考虑到异地扣押车辆会给被执行人带来诸多不便,最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协商,成功达成还款协议后,将涉案车辆交付申请人在当地保管。
执行路上步履不停,攻坚克难无畏炎热。城关区人民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执、逃避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切实守护好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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