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4-034
2024年06月18日 01:35 证券时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邓先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8日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邓先学先生

  邓先学先生,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2000年6月至2004年2月任东莞市时唛特电器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2004年2月至2009年3月任标准志成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2009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人事总监;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先学先生持有公司21,75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利扬芯片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4年7月2日(9:00-11:30;14:00-17:00),以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7月2日17:00前送达。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23000

  联系电话:0769-26382738

  邮箱:ivan@leadyo.com

  联系人:辜诗涛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杰锋先生主持,并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徐杰锋先生、邓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选举徐杰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关于选举邓琦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同意增加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额度。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监事徐杰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17日,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郭汝福租赁厂房及宿舍,拟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17,356.00元,本次增加后的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448,872.60元。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认为:本次增加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定价方式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徐杰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同意增加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额度。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202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别:元/人民币

  注:

  1.以上数据为含税价格且未经审计;

  2.与关联方郭汝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173,560元,其中2024年度预计额度增加217,356.00元;

  3.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可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郭汝福,女,中国国籍,2004年5月至今,任东莞市万兴汽配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承租的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的厂房、办公用房及宿舍由公司关联方东莞市万兴汽配有限公司建造,其享有该等房屋的占有、使用及收益权。东莞市万兴汽配有限公司委托郭汝福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郭汝福为公司监事徐杰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涉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及宿舍,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所有交易将均订立合同或协议,定价政策和定价方式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客观,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注:1、因东莞市冠鑫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承租公司关联方郭汝福的房屋后转租给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关联方。

  2、公司向郭汝福承租的“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路66号”房屋的租赁合同(序号3)期限将于2024年10月届满,拟按照50,000.00元/月价格测算2024年未签订租赁合同部分交易金额,具体交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3、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可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4、公司向郭汝福承租的“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1号”房屋的租赁合同(序号5)为本次拟新增关联交易。

  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签署相关合同确定,租金按月支付。根据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及租金测算,预计本次交易总租金(从2024年1月起计算)为人民币7,967,766.90元,其中2024年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448,872.60元。

  四、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江先生、瞿昊先生、张亦锋先生、辜诗涛先生、袁俊先生、黄主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游海龙先生、郑文先生、郭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郭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独立董事游海龙先生、郑文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2026年2月4日)止,其余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提名徐杰锋先生、邓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邓先学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江先生

  黄江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2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东莞万江章治工业五金加工厂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东莞市鑫圆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5年4月任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海南扬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12月至今任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利扬芯片(香港)测试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道滘)执行董事;2020年7月2日至今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东城)经理、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上海芯丑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6月7日至今任上海光瞳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6月9日至今任毂芯(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利阳芯(东莞)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珠海市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东莞市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9,948,510股股份,与公司董事黄主先生互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瞿昊先生

  瞿昊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苏州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1月至2005年4月任深圳市恒辉电子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5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合盛电子有限公司(香港)董事;2010年2月至2015年4月兼任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1月任中山市晶宏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中山市联佳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瞿昊先生持有公司7,181,68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主先生

  黄主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2月至2006年1月任大月精工(苏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副经理;2006年2月至2010年9月任东莞市捷丰电子厂经理;2010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行政副总。2014年12月至2022年3月任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主先生持有公司6,324,9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江先生互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俊先生

  袁俊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理工大学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专业,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阿尔法变频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泰瑞达(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芯片测试开发工程师;2021年4月至今任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责人;2021年4月至今任海南利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研发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袁俊先生持有公司333,363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辜诗涛先生

  辜诗涛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4月至2010年2月,就职于东莞市鑫圆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月至今任海南扬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道滘)经理;2020年7月2日至今,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东城)监事;2023年9月至今任利阳芯(东莞)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月至今任珠海市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3月至今任东莞市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辜诗涛先生持有公司1,670,1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亦锋先生

  张亦锋先生,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微电子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上海市电子学会会员。本科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MBA),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至2013年12月,就职于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任科长;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任科长;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IC事业部总监;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珠海博雅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首席商务官、副总裁,兼任全资子公司四川泓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合肥博雅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中国集成电路检测与测试创新联盟理事、西电微电子行业校友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广东省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东莞市科技局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企业导师,获东莞市经营管理人才称号。2023年6月7日至今任上海光瞳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6月9日至今任毂芯(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2月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亦锋先生持有公司349,597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游海龙先生

  游海龙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7年6月至今,任职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任职于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工业与系统工程学院,任博士后;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任成都知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宁波市锐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西安国微半导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美矽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游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文先生

  郑文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1年9月至今,任职于广州大学,任副教授。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郑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群女士

  郭群女士,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4年9月至2021年8月,任职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任副教授;2018年6月至今,任广州市康硕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0月至今,任职于广州南方学院,任副教授;2022年9月至今任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郭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杰锋先生

  徐杰锋先生,198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6月至今任东莞市万兴汽配有限公司业务员;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杰锋先生持有公司5,582,5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琦女士

  邓琦女士,中国国籍,1985年9月出生,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0月至2021年4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营业部柜员、东莞市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万江支行营业部行长;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邓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黄江先生主持,并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黄江先生、瞿昊先生、张亦锋先生、辜诗涛先生、袁俊先生、黄主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选举黄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选举瞿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选举张亦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选举辜诗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选举袁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选举黄主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游海龙先生、郑文先生、郭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游海龙先生、郑文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2026年2月4日)止,其余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2.1《关于选举游海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选举郑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选举郭群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7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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