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6月12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12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4年6月12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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