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东方”)持有公司股份 58,813,3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8 %。
● 本次盐城东方质押 29,4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9.99 %,占公司总股本的11.04 %。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质押的函《盐东开函〔2024〕47号》,获悉因经营发展需要,其控股子公司盐城市同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6亿元,盐城东方以持有的公司29,4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质押股份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9.99 %。上述质押贷款已结清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后重新办理了质押登记。盐城东方拟继续以上股权为盐城市同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2.7亿元综合授信,质押期限自2024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14日止,实际质押起始日以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登记手续为准。2024年6月17日,盐城东方收到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不存在延期情形,用于后续再次质押。
二、本次股份再质押情况
1.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质押的函《盐东开函〔2024〕47号》。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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