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2024年06月18日 01:31 证券时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72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电材”)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8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控股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立科技”)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2,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合金”)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6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高精铜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86,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5、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孙公司安徽楚江森海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海铜业”)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6、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特钢”)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24,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电材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芜湖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分别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和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电材的担保余额为143,96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电材的担保余额为163,960万元。

  2、根据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顶立科技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顶立科技的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顶立科技的担保余额为5,500万元。

  3、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合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芜湖分行”)以及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分别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以及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与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与芜湖扬子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26,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35,500万元。

  4、根据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城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清远城区支行”)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邮储银行清远城区支行签订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66,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68,000万元。

  5、根据全资孙公司森海铜业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森海铜业向安徽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为农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无为农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森海铜业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森海铜业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6、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特钢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特钢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特钢的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特钢的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情况如下:

  备注: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677560931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56,777.3583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8年07月08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泥汊镇工业区

  9、经营范围:导电铜杆、电线、电缆、电磁线生产、加工、销售,高科技导电材料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废旧五金家电、电子电器产品、线缆回收拆解;再生金属提炼、熔铸、加工、仓储、销售(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楚江电材100%股权,楚江电材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3.26%(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3、楚江电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二)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88042096T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戴煜

  5、注册资本:3,989.275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6年05月25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271号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3D打印服务;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增材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顶立科技66.72%股权,顶立科技为控股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34.68%(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3、顶立科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4891516N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10,471.521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0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

  9、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加工、销售。五金电器、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电线电缆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楚江合金100%股权,楚江合金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58.14%(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3、楚江合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四)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7CRK17R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31,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二路 15 号

  9、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材料及制品研发、加工、销售(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清远高精铜带100%股权,清远高精铜带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64.51%(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3、清远高精铜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五)安徽楚江森海铜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森海铜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MA8QYGR496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路荣贵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3年09月05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泥汊镇高新大道88号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森海铜业100%股权,森海铜业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的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89.41%(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3、森海铜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六)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2951335H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7,532.7409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3年08月06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

  9、经营范围:黑色金属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楚江特钢100%股权,楚江特钢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2.79%(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3、楚江特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担保时,与民生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公高保字第DB2400000039299号

  3、签署日期:2024年6月11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任何一笔债务”的用语均指本含义)而言,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担保时,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协议名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协议编号:Z553XY2024052901

  3、签署日期:2024年5月30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1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担保时,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协议名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协议编号:731XY202401597501

  3、签署日期:2024年6月7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3,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担保时,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协议名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协议编号:Z553XY2024052902

  3、签署日期:2024年5月30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责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担保时,与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WUH07(高保)20240007

  3、签署日期:2024年6月17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1,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问为三年。

  (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担保时,与芜湖扬子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340208075720240000041

  3、签署日期:2024年6月17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3,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

  (1)在主合同期限内,乙方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问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担保时,与邮储银行清远城区支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0744001406240604851557

  3、签署日期:2024年6月11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城区支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2,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八)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森海铜业担保时,与无为农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营业部保字2024第120132号

  3、签署日期:2024年6月6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森海铜业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安徽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2,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

  (1)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自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特钢担保时,与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WUH07(高保)20240005

  3、签署日期:2024年6月17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1,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问为三年。

  注:2024年6月17日收到上述九份银行签约完成的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原因是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楚江合金、清远高精铜带、楚江特钢、全资孙公司森海铜业以及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提供担保时,顶立科技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顶立科技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顶立科技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531,560万元(其中:为楚江电材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3,960万元、为楚江合金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500万元、为清远高精铜带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000万元、为楚江特钢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为森海铜业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为顶立科技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未经审计)的81.00%。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民生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公司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5、公司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6、公司与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7、公司与芜湖扬子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8、公司与邮储银行清远城区支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9、公司与无为农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MACD金叉信号形成,这些股涨势不错!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6-26 键邦股份 603285 --
  • 06-24 安乃达 603350 --
  • 06-17 永臻股份 603381 23.35
  • 06-17 爱迪特 301580 44.95
  • 06-11 中仑新材 301565 11.88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