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06月0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4-37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发行新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2009年度-2023年度,公司历次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股本600,620,3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1,054,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86,495,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86,495,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二)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以及最低减持价调整的情况:

  1.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7日作出“其所持有的即将于2009年1月25日解禁上市的股份,自2009年1月26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三年;若宗申动力二级市场股价低于30元/股(若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动时,则对该价格作相应处理),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的追加承诺。

  根据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追加承诺调整为“若宗申动力二级市场股价低于10.74元/股,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2.公司董事长左宗申于2013年5月2日作出追加承诺:左宗申先生持有的原于2011年10月17日可解禁上市的2,210万股限售股份自愿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延长至2016年5月2日,锁定期为3年。锁定期满后,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10元/股(若发生送股、转增股票或现金分红等,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作相应调整),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根据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追加承诺调整为“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7.89元/股(若发生送股、转增股票或现金分红等,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作相应调整),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3.公司不存在衍生品种、股权激励,故不存在其相关价格调整等情况。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办

  咨询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炒油场宗申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林艺

  咨询电话:(023)6637263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4-38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审议情况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保额度预计为44.30亿元,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信用担保的额度预计为2亿元,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和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51,000万元。具体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海

  注册资本:74,371.0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宗申工业园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75006381XB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销售:摩托车发动机、电动机及零配件、变速箱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润滑油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先生。公司持有100%股权。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加平

  注册资本:25,827.034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炒油场

  成立时间:2000年8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6219239407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发电机及其动力机械产品、通用汽油机及零部件、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园林机械、林业机具、普通机械、叉车、卡丁车、电器产品及零部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船用发动机、应用产品及零部件、相关配件,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润滑油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先生。公司持有100%股权。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强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工贸区内

  成立时间:2004年2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756245518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生产、销售:通用汽油机(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生产、销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健身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新能源蓄能电源、电动工具;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100%股权。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少恒

  注册资本:6,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富竹四街4号101室

  成立时间:2018年4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H0A38N

  主营业务:新能源技术的开发;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锂离子电池及配件(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生产设备、移动电源、便携式电源、电子线路板、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动工具、充电设备、锂电池储能设备;充电站的设计;软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高少恒等5名自然人股东持有40%股权。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

  债务人: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额度:33,000万元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协议名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债务人: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额度:5,000万元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协议名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债务人: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额度:5,000万元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市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额度:8,000万元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议通过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保额度合计为44.30亿元,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信用担保的额度为2亿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1.81%和4.15%;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间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为14.48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01%。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第三方提供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4.《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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