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由3.72元(含税)调整为3.7345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4,908股,相较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时,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4,011,75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34,972,372.49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364,908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364,908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93,646,846股。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372元(含税)调整为0.37345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34,972,372.49÷93,646,846≈0.37345元(含税)。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0.37345×93,646,846=34,972,414.64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0.37345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34,972,414.64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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