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1,390,7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6月11日。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名,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为36个月。
一、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9号),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股份”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建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并向2家战略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共计41,390,72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7.1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41,390,728股已于2021年6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295,980,000股增加至337,370,728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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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甘肃建投和兵团建工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本次认购持有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肃建投和兵团建工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肃建投和兵团建工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6月11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41,390,7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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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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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限售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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