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杜俊涛先生、崔海峰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广发证券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近日,公司收到广发证券《关于变更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崔海峰先生因广发证券内部工作安排,不再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发证券委派李清先生(简历附后)为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接替崔海峰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杜俊涛先生、李清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广发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于崔海峰先生在本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保荐代表人李清先生简历
李清先生,广发证券投行委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项目。在上述项目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执业过程中,李清先生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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