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6月0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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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071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4年12月10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2021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定向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三)2021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方案的要求,已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共计14,576,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成交均价11.27元/股。

  根据《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购买的公司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定向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四)公司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28,569,4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5%。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定向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12月10日止。

  (二)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管理委员会委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委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管理委员会委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丹锋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益智、董事周丽红、独立董事顾国达、独立董事张雷宝、独立董事许诗浩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郭海滨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张伟丽列席了本次。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特别决议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进行了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吴超青 张艺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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