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函告,获悉冯就景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到期后重新办理了继续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继续质押基本情况
2024年6月5日,控股股东冯就景先生将其质押给国金证券的524.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到期后办理了继续质押手续,将质押到期日由2024年6月5日延长至2025年6月5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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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日丰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就景、罗永文、冯宇华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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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日丰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所涉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日丰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所涉股份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日丰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股份质押融入的资金用于满足其自身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日丰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日丰股份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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