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年06月0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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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123.01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84.76元/股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6月7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3.0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 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3.0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4.7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6月7日生效,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77,997,661×0.8)÷79,405,467≈0.7858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77,997,661×0.45)÷79,405,467≈0.442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3.01-0.7858)÷(1+0.4420)≈84.76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84.76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1,179,802股至2,359,603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1.03%至2.0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0日以直接送达及电话等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刘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刘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秦晓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叶俊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乐其中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辛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鲍凡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桂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6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3.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授予177.87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6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77.87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940.55万股的2.24%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6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3.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授予177.87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桂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4、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5月14日,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6、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说明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6月6日,并同意以43.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授予177.87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6日

  2、首次授予数量:177.87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940.55万股的2.24%

  3、首次授予人数:184人

  4、首次授予价格:43.0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量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包含外籍员工)。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4年6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3.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授予177.87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授予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177.8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64.54元/股(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6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4802%、13.5015%、14.7191%(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0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授予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包括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对象、首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二)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三)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6日

  ●  除权日:2024年6月7日

  ●  本次上市无限售股份数量:20,979,864股

  ●  上市日期:2024年6月7日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一)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9,405,46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407,806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77,997,661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5股。因此,每股现金红利为0.8元(含税),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为0.45。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77,997,661×0.8)÷79,405,467≈0.7858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77,997,661×0.45)÷79,405,467≈0.4420

  综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7858)÷(1+0.4420)元/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日为:2024年6月7日。

  (三)上市数量

  本次上市无限售股份数量为:20,979,864股

  (四)上市时间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7日

  二、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0-68506688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刘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秦晓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7年5月27日。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桂珍女士、杜志军先生、吴懿平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兼独立董事张桂珍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成员:杜志军先生、刘骏先生、张桂珍女士。其中独立董事杜志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吴懿平先生、乐其中先生、杜志军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吴懿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成员:刘骏先生、叶俊超先生、吴懿平先生。其中刘骏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桂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7年5月27日。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王鹏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7年5月27日。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叶俊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乐其中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聘任辛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董事会秘书辛晨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7年5月27日。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鲍凡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7年5月27日。鲍凡蓉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10-68506688

  邮箱:IR@unicomp.cn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相关人员简历

  1、刘骏先生简历

  刘骏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省政协委员、无锡市政协委员,科技部双创人才、无锡市“太湖人才”,法国凡尔赛大学经济学博士、法国INSEEC商学院管理学博士。1994年11月至1999年11月历任鸿城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工程师、工程部经理;1999年12月至2001年10月担任美之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1年11月至2002年12月担任微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担任中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至今担任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深圳大学、西安交大等高校客座教授和研究生校外导师;2012年至今担任美国IPC中国区电子装备及材料理事会主席、(中国)电子制造产业联盟专家委员会主任、深圳市电子装备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席、深圳市科技工作者联合会专家委员会主席等。2002年2月至2020年9月担任深圳日联执行董事,2011年12月至今担任日联科技董事长。

  2、秦晓兰女士简历

  秦晓兰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7月至1993年9月担任陕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构件厂支部干事;1993年9月至1995年7月于陕西省建筑总公司职工大学参加在职培训;1995年7月至1996年8月担任鸿城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计划员;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担任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PMC、项目经理;2009年至今,历任日联科技董事、副董事长。

  3、叶俊超先生简历

  叶俊超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工商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3月至2002年5月,担任惠阳中建电讯制品有限公司SMT工程师;2002年5月至2006年6月,担任微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高级工程师、经理;2006年6月至2011年6月,担任北京天宇朗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工程师、经理。2011年6月至2018年6月历任日联科技经理、总监,2018年7月至今担任重庆日联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5月代为履行日联科技总经理职责,2021年6月至今担任日联科技总经理。

  4、乐其中先生简历

  乐其中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会计学学士。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担任上海金利德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总账会计、会计主管;2008年4月至2010年10月,担任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年11月至2013年11月,担任无锡正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11月至今,历任日联科技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5、辛晨先生简历

  辛晨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4月加入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发高级经理、研发总监、公司董事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董事会秘书。

  6、金圣涵先生简历

  金圣涵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任美国CTS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历任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机械系科研部科研助理、产业化分析师;2017年8月至今任金沙江联合资本投资总监;2020年至今任杭州壹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7、吴懿平先生简历

  吴懿平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博士。1982年2月至今历任华中科技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7年7月至1999年5月、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担任香港城市大学电子工程学科访问学者、研究员;2003年6月至2006年6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特聘教授。2011年5月至今担任广东华南半导体光电研究院首席教授。2021年6月至今担任日联科技独立董事。

  8、张桂珍女士简历

  张桂珍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1981年11月至1995年12月,担任无锡第一棉纺织厂科员;1996年1月至2007年10月,担任无锡大公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担任无锡公勤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9年1月至今,担任江苏中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日联科技独立董事。

  9、杜志军先生简历

  杜志军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7月至2004年4月,任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书记员;2004年4月至2005年7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2005年7月至2014年9月任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知产庭四级法官;2014年9月至2017年2月,任江苏辰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2月至2018年6月,任北京大成(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6月至今,任江苏蠡湖律师事务所主任。

  10、王鹏涛先生简历

  王鹏涛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渭南师范学院工学学士。2007年12月至2010年5月历任深圳日联工程部电气工程师、运营经理助理;2010年5月至2017年,历任日联科技研发部经理、销售部售前技术支持高级经理、新产品部NPI总监;2017年至今,任日联科技销售总监;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日联科技监事会主席。

  11、杨雁清先生简历

  杨雁清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饶师范学院工学学士。2008年9月至2010年3月担任海康人寿保险公司助理工程师;2010年4月至今历任日联科技软件工程师、软件主管、软件经理、应用研发部经理、研发总监等职务;2015年5月至今,担任日联科技监事。

  12、沈兆春先生简历

  沈兆春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从业资格证,曾于江苏法略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职务。2020年3月31日加入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日联科技法务。

  13、鲍凡蓉女士简历

  鲍凡蓉,女,199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测试。曾就职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法务、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23年5月加入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担任日联科技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6日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日30日以直接送达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王鹏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王鹏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6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3.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授予177.87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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