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经公司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51,513,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030,271.5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的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1,151,513,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农信楼11层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898-68585243、68581213
传真电话:0898-6858524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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