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0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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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宋云女士、郝文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邮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效良先生、杨连祥先生、马占红先生、张战军先生、李鹏先生、翁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峰先生、王铁先生、董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董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无异议的审核结果。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宋云女士、郝文宇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效良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省邮电通信设备厂工程师、厂长助理、副厂长,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东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上海研究院监事,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效良先生为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泓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泓驿”)的普通合伙人,通过上海泓驿间接持有公司0.10%的股份。杨效良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杨连祥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集团工会副主席,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邮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连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马占红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邮电学院邮电管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速递局副局长;中国速递服务公司副经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党组成员;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国际业务部总经理(2019年12月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建设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占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张战军先生,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南省郑州市邮政局技术人员、技术处副处长、技术维护部副主任、主任兼电子邮政局局长,河南省驻马店市邮政局挂职副局长,河南省邮政信息技术局市场服务部主任,河南省郑州市邮政局副局长,河南省邮政函件局副局长,河南省邮政公司企业发展与科技部副经理、经理、河南省邮政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省商丘市邮政局局长,河南省邮政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总经理、河南省邮政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省邮政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总经理,邮政集团河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邮政集团寄递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战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李鹏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计算机应用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省邮政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兼账务管理中心主任、工程建设中心主任,山东省潍坊市邮政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邮政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宁市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济宁市寄递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2019年12月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济南市寄递事业部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翁骏女士,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南加州大学马歇尔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分析员,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私募股权部经理,硅谷银行中国风投基金副总裁,中信资本私募股权部副总裁、董事;现任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二部总经理,无锡泓瑞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航化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航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柯达(中国)图文影像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长征火箭有限公司董事,航天智造(上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峰先生,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律师。曾任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市律师协会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理事、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律师团成员,并多次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论证会成员;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铁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英美烟草中国公司地区经理、福尔波·西格林轻型带(沈阳)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艺玛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嘉利恩电子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经理、以色列克莱默电子有限公司中国总经理;现任美国大因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董毅女士,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宋云女士,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河北支行信贷经理,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资经理,中关村兴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国家邮政局计划财务部职员,邮政集团财务部资金资产处资金管理主任科员,兼任邮政集团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分公司副总经理,中邮资本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副总经理,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邮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投资部总经理,北京中邮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宋云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郝文宇女士,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三研究院力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黑龙江水利高等专科学校讲师,后至航天科技集团五院从事技术管理工作;曾任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航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航天(北京)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文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郝文宇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邮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6月22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进行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效良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效良先生、杨连祥先生、马占红先生、张战军先生、李鹏先生、翁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峰先生、王铁先生、董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相关岗位设置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机制改革,合理配置管理资源,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组织机构相关岗位设置进行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

  至2024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4已按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5-17已按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9、10、11、13、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6月26日(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ir@cpte.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6月26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 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翔 杨婷

  联系电话:021-62605607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3185 号

  联系邮箱:ir@cpte.com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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