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27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材料以纸质文件送达方式送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下午在上海市西藏南路123号青年会酒店2楼茂悦厅现场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兼总裁徐晓冰先生主持,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关于推选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王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调整如下: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王政(主任)、徐晓冰(副主任)
李开兵、曲滋海、王琳琳、崔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琳琳(主任)
崔霁、高富平、王政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崔霁(主任)
王琳琳、高富平、王政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高富平(主任)
王琳琳、崔霁、徐晓冰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748 证券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2024-26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23号二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徐晓冰董事兼总裁主持。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曲滋海董事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王希望职工监事因个人安排未能出席本次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高欣出席本次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标准及支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王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增补董事。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董事会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建议提案(君证提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1、议案1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董事会提案)
■
2、议案1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建议提案(君证提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马敏英、桂逸尘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http://n.sinaimg.cn/finance/cece9e13/20200514/343233024.png)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http://n.sinaimg.cn/finance/72219a70/20180103/_thumb_23666.png)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