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4-064
债券代码:110072 债券简称:广汇转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回购股份使用完毕暨部分
回购股份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2021年回购股份使用完毕的情况
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6月24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共计回购公司股份71,518,56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8%。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将2021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024年4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487453)指定为可转债转股专门账户的手续,将“广汇转债”的转股来源由“新增股份”变更为“优先使用回购股份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广汇转债”变更转股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并将2021年回购股份71,518,565股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2192331)划入到指定为可转债转股专门账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487453)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回购股份71,518,565股已全部通过“广汇转债”转股使用完毕。
二、关于部分回购股份划转的情况
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7)。
2024年4月30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6,14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154%。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现公司拟将上述回购股份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2192331)划入到指定为可转债转股专门账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487453)中,并将其作为“广汇转债”的转股来源,优先使用回购股份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尚需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划转手续。
(二)若相关事项有调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4-063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基于对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长马赴江先生、董事兼总裁王胜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丁瑜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许星女士、监事会主席刘旭斌先生、副总裁王咏帆先生、总裁助理彭松先生、总裁助理谢朝晖女士,计划自2024年6月4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30万元。
●增持计划的进展: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5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9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5%,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954,931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的股份比例按照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8,111,331,152股计算。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马赴江先生、董事兼总裁王胜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丁瑜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许星女士、监事会主席刘旭斌先生、副总裁王咏帆先生、总裁助理彭松先生、总裁助理谢朝晖女士。增持主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4年6月4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顺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30万元。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拟增持金额如下:
■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5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9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5%,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954,931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要求。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将不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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