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道投资”)函告,获悉志道投资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志道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30,4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1%。本次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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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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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志道投资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首发前限售股,故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限售数量均系首发前限售股。
注2:因志道投资股份质押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其持股数量、股份质押数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志道投资在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志道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的情况,且其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质押事项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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