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基地项目的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基地项目的公告
2024年06月06日 05:4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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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服饰研发设计、品牌运营及数字化运营、营销网络建设及供应链管理为主要业务,实施多品牌发展战略和差异化市场定位策略,卡位优质细分赛道持续深耕,经过20余年的发展,目前旗下已拥有比音勒芬主标、比音勒芬高尔夫品牌、威尼斯狂欢节品牌以及2023年新收购的国际奢侈品牌CERRUTI 1881和KENT&CURWEN。公司以“专注本业,持续创新,有激情、有韧性、有担当”为企业核心价值观,以“国际化、高端化、年轻化、标准化”为公司新阶段的建设目标,以“高品质、高品位、高科技和创新精神”为产品研发设计理念,致力于满足精英人群多场景的着装需求和对精致美好生活的追求,坚持以“持续为消费者创造价值”为使命。

  公司立志成为全球百年知名企业,百年知名品牌集团。为了实现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计划投资建设比音勒芬湾区时尚产业总部基地(以下简称“总部基地项目”),满足公司不断发展需求,加快公司新零售产业布局。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基地项目的议案》。

  本次总部基地项目建设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总部基地项目建设的相关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报批手续、项目工程建设招标及相关协议的签署、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比音勒芬湾区时尚产业总部基地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所在地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HL18BJ-03地块四,公司已于2022年12月购买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土地成交金额2.09亿元,该地块属于一类工业用地。

  (四)建设用地规模:项目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91,839平方米,拟分三期逐步建设投入使用。

  (五)项目建设规划:公司拟建设国际时尚产业总部、国际时尚发布中心、高端面料研发中心、智能板房中心(板房库)、检测中心、小型智能生产车间(专业制造T恤)、公司品牌博物馆、直播等新零售运营中心、员工健身运动中心。

  (六)项目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含土地价款),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项目资金将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期逐步投入。

  (七)项目建设周期:预计8至10年建设完成。

  三、项目建设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总部基地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加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加快公司新零售布局,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能力,提高公司品牌国际影响力及提升公司附加值,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投资建设总部基地项目系以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较为充裕,公司将根据建设进度分期逐步投入,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事项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一)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风险。项目建成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当前计划数或预估数,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三)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832证券简称:比音勒芬公告编号:2024-022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 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郭小军,注册会计师,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注册会计师,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凤波,注册会计师,200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至今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小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凤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郭小军、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凤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该事项已经2024年6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832证券简称:比音勒芬公告编号:2024-020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公司总部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基地项目的议案

  公司总部基地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加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加快公司新零售布局,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能力,提高公司品牌国际影响力及提升公司附加值,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基地项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情况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决议。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公告编号:2024-023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6月28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6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4年4月27日、2024年6月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议案5需逐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6月27日17:00前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27日8:3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邮编:511442,传真:020-39958289。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阳;

  电话号码:020-39952666;传真号码:020-39958289;

  电子邮箱:investor@biemlf.com

  5.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及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2”,投票简称为“比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 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4年6月24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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