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在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6月11日的实际回购区间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10,000,05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580,874,765股的0.63%,购买的最高价为19.05元/股、最低价为14.88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167,501,974.48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1年6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股份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
2、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票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回购股票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票数量为准。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6,671,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580,188,215股的0.42%,最高成交价为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3,494,878.3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回购的股份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
3、截至2024年5月2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18,475,05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580,188,215股的1.1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股票数量为15,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580,188,215股的0.95%,其中10,000,055股来源为公司2020年回购计划所回购的公司股票,剩余4,999,945股来源为公司2024年回购计划所回购的公司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认购及股份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专用账户,开户名称: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433795。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8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为不超过7,980万份。员工持股计划可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5%。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110C000157号),截至2024年5月20日,公司已收到毛晓光、韩婧、张丽娟、史广建等275名激励对象认购款7,980.00万元,其中股本数量为1,500.00万股,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不涉及杠杆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与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5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9日非交易过户至“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5%,过户价格为5.32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该期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收益权,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持有人在各归属期内考核结果均达标的情况下,各归属期计划归属权益比例分别为30%、30%、4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本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运作,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工作,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拟认购份额较为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毛晓光先生、韩婧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张丽娟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史广建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因上述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上述人员(如涉及)应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持有的公司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同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放弃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性。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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