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1.5800元(含税)调整为1.5824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24,100股,因此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59,118,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407,388.00元(含税)。
如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24,100股增加至113,996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13,996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59,028,704股。
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1.5800元(含税)调整为1.5824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93,407,388.00÷59,028,704≈1.582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1.5824×59,028,704=93,407,021.2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1.582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利润分配总额为93,407,021.2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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