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4-025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郭绪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立足经营实际,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立足经营实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立足经营实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3个规章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国资委、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要求,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6月19日下午14时0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9项议案,同时将听取三位独立董事的202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4-026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章程修订原因及主要内容
1.由于《关于执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通知》,已被《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2023年2月17日发布;2023年3月31日实施)废止,删除及修订了部分条文。
2.根据2023年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关于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义务与权限等内容条文。
3.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制度增删了条文。
二、章程修订条款
具体修订内容对比表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事项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4-027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9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年 6月14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 147 号 1203 室 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88006378 传真:(010)88006368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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