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8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存量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使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海南省分行”)批准的授信额度,向其办理该授信额度下1.8亿元流贷额度,原到期日为2024年5月23日,当前存量贷款余额1.289亿元。经双方沟通协商,该笔存量贷款展期6个月(到期日变更为2024年11月23日),此外,公司在原先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基础上,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商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文投”)100%股权为该笔存量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华商文投为公司该笔存量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追加的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将在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前归还其中的贷款本金500万元后予以解除。公司、华商文投于2024年5月29日分别与交行海南省分行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不属于对外担保事项或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6.2.11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商文投为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履行相应的审批后,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0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年5月29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闻集团,证券代码:000793)收盘价为0.98元,首次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2.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2024年5月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8元,首次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2.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告为可能触发以上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敦促管理层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积极做好经营管理、市值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并持续关注公司股价波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9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闻集团,证券代码:000793)于2024年5月27日、5月28日、5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本公司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就部分到期贷款展期事项与金融机构开展良好沟通与洽谈,业务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征询函及回复。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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