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3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4-016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文化”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文化大厦国新文化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学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4-01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文化”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文化大厦国新文化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登华先生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春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4-018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4年3月2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钱梦雅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钱梦雅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钱梦雅,女,199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北京海悟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助理、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专员,现任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副主任、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4-01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4年3月2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程序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拟选举董事候选人王志学、黄洁蔚、戴维阳、杨玉兰、夏英元、王勇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大志、江伟、李世杰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非职工监事和一名职工监事。经公司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审议通过,拟选举周蔚、郑静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钱梦雅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此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之日止。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4-020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7日 下午2点4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中国文化大厦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7日

  至2024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和传真登记,传真登记的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原件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股东办理参加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9:00-11:30,13:30-17:30。

  4、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北侧二层。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刘爽、马征

  联系电话:010-68313202

  联系传真:010-6831320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北侧二层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5-30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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