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05月3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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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04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

  2004年1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66号《关于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人民币普通股6,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1,135万元,扣除承销佣金、保荐费、网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后为28,711.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5年1月17日全部存入本公司指定的浦发永定路支行91220154800000136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岳总验字[2005]第A003号《验资报告》。

  2017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十九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部分13,238.36万元(含利息)进行投向变更,其中8,000万元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科技)。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召开第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年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长峰科技在浦发永定路支行开设账号为91220078801100000237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长峰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6月3日,全资子公司长峰科技已将该补流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2019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长峰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6月12日,全资子公司长峰科技已将该补流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2004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共计29,154.69万元,其中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057.1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60.50万元(含利息)。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10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22]2375号《关于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75.247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2,525.9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中介服务费等费用后为32,185.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指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01090019911030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17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4,619.87万元,其中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4,619.8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7,972.66万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8月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2004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04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950.1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7,972.66万元(含利息),存在差额22.56万元。主要系2023年12月28日,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误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22.56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日常支出。针对该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3月8日从公司一般户划回募集资金账户,该22.56万元未纳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统计。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子公司长峰科技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110903912510968)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1,231,360.00元,除被冻结资金外,募集资金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以正常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04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和“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04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04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三次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44.09万元置换截至2023年8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额为7,066.01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额为78.09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7,144.1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C017127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涉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涉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涉及。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涉及。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涉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涉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04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九届第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为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统一管理,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定制化红外热像仪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东路10号院D502、D506号对应变更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 5号院 5 号楼 101 室。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航天长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航天长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12月28日,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误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22.56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日常支出。针对该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3月8日从公司一般户划回募集资金账户。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避免再次发生此类失误情况。公司2023年度存在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的情况,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中信建投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高于募集资金总额主要系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募投项目变更时包含部分利息收入金额所致

  注2:航天安全计算机产业化项目已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开放式数控系统产业化项目、红外热像仪及批生产项目、系列数字化医疗设备国产化项目已超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效益预测期间,因此不再计算年度实现的效益。

  ■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经公司事后核查,对部分内容进行补充,现更正如下:

  更新前: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8月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12月28日,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误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22.56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日常支出。针对该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3月8日从公司一般户划回募集资金账户。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避免再次发生此类失误情况。除上述事项外,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中信建投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更新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8月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2004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04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950.1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7,972.66万元(含利息),存在差额22.56万元。主要系2023年12月28日,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误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22.56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日常支出。针对该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3月8日从公司一般户划回募集资金账户,该22.56万元未纳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统计。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子公司长峰科技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110903912510968)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1,231,360.00元,除被冻结资金外,募集资金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以正常使用。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12月28日,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误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22.56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日常支出。针对该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3月8日从公司一般户划回募集资金账户。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避免再次发生此类失误情况。公司2023年度存在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的情况,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中信建投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公司年审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与本公司公告同步更正相关内容。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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