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安晚报
本报讯“金项链捐了吧,去帮助更有需要的人!”“我同意!”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孙岗法庭近日圆满化解一起彩礼返还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将有争议的金项链折算成5000元现金,捐赠给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去帮助更有需要的人。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5月28日上午了解到这起案件详情。
小杨和小薇都是六安人,2023年初,双方经亲戚介绍相识。小杨先后给了小薇13.8万元彩礼并购买“三金”,随后二人按风俗举行了订婚仪式、婚礼,并共同生活。因小杨经营一家汽修店,小薇也顺理成章成了“老板娘”,出于彼此信任,汽修店的收入交由小薇保管,可没过几个月,这对年轻“准夫妻”就出现感情裂隙。虽经双方家人多次调和,但两人均认为不能再继续与对方共同生活,遂协商退还彩礼及共同生活期间的门店收入。双方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小杨以返还彩礼13.8万元及“三金”和共同生活期间小薇保管的门店收入16万元为由诉至法院。
孙岗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彩礼纠纷往往掺杂情感因素,牵扯双方家庭,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当事人不满,承办法官决定尽量以调解的方式化解该案。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小杨认为双方未实际结婚,被告应该全额返还彩礼,汽修店的收入只是交由小薇保管,现在婚姻不成立理应返还。小薇则认为双方虽然没有结婚证,但是在一起生活,彩礼已经有部分用于共同开支,只能返还部分,而汽修店的收入自己天天在店里忙前忙后,也理应有所回报。
双方争执期间,法官翻阅了两人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两位年轻人其实感情尚可,走到这一步双方也没有预料到,于是耐心做起双方工作。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在既严格依据法律关于彩礼的规定,又充分考虑民风民俗的前提下,分别面对面向双方当事人做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敞开心扉,最大程度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女方返还了彩礼等款项160000元,双方互赠的金器相互返还。
“法官,我们订婚之前,我还给对方买了个金项链。”就在双方准备签调解协议时,原告又提出还有曾赠与被告的金项链未返还,双方因此又产生了争执。法官仔细了解后,发现金项链系恋爱期间双方为增进感情进行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范畴,但如不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刚刚达成的调解意向可能会前功尽弃。
法官考虑到双方都比较年轻,应该只是想争下面子,于是建议将金项链捐赠给更有需要的人,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之后,原被告经协商,一致同意将金项链折算成5000元现金,捐赠给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并委托法庭干警代为捐赠。
近日,孙岗法庭干警来到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为本案两位当事人代为捐款5000元。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窦祖军通讯员朱传忠王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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