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河北法治报讯 (成宣)日前,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在双滦区广仁岭街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将涉嫌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王某某当场查获。
经抽血检测,驾驶人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王某某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在王某某驾车被查前一天,其弟也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五大队处罚。王某某被查处后称:“查酒驾是为自己好,摔了跟头谁都后悔不过来。”
民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王某某属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其驾驶的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其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并收缴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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