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 星期五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2人,代表股份312,802,0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04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7,405,9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36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55,396,0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86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55,396,0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8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55,396,0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86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代表对议案审议,达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12,79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12,79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12,79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12,79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12,79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12,79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12,79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07,603,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81%;反对5,198,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07,683,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38%;反对5,118,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07,683,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38%;反对5,118,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07,683,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38%;反对5,118,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07,683,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38%;反对5,118,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07,683,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38%;反对5,118,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07,683,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38%;反对5,118,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07,683,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38%;反对5,118,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07,683,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38%;反对5,118,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07,683,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38%;反对5,118,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12,79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12,79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事务所指派王肖东律师和从灿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2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1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3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拟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均为1年,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已清偿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前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在年度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63,900.25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60,073.9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24.39%,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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