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4年05月2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4-029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中航沈飞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年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刘年财先生,出生于1965年9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航空信托投资公司经理部总经理,航空证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中航科工香港公司总经理,天津航空机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工作三办成员。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4-027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5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董事长纪瑞东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航沈飞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24-028)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航沈飞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航沈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中航沈飞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编号:2024-02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航沈飞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030)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4-028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航沈飞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4-030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4日

  至2024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23年12月27日、2024年5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1-13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12项、第15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6项、第8-9项、第11-1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二)登记方式:现场办理或将登记手续要件传真至公司办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方式。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沈飞宾馆

  (四)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

  (三)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春明    侯晓飞

  电话:024-86598850、86598851

  传真:024-86598852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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