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化需合规 公众委员来普法

小区绿化需合规 公众委员来普法
2024年05月16日 00:56 媒体滚动

转自:南京晨报

晨报讯(通讯员 陈冬艳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孔芳芳)随着城市的发展,高品质小区逐渐增多,小区内的绿化布置也成为一道道美丽的风景。但是,占绿毁绿现象仍存在,既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美观,也侵害了小区业主们享受公共绿化美景的合法权益。近日,建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沙洲中队联合街道城市管理部、街道城市治理公众委员积极开展小区内占绿毁绿整治工作,制止破坏行为,协调复种绿化,坚持还绿于民。

5月8日22:50,建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沙洲中队接到辖区某小区居民举报,称小区内有人擅自大面积砍伐树木。接报后,中队执法人员在投诉人所述位置发现确有一地枝杈和枝叶,因时间较晚,毁绿现场除小区居民,无其他相关人员,执法人员只得先拍照取证。

次日上午,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小区找到小区物业,物业负责人表示该位置为小区内部会所,之前一直为空置状态,近日被一家公司接手,该公司正在对会所实施改造提升,为了配合项目实施清理游泳池周边绿化,过程中把一些正常的绿化给砍伐了。执法人员随即指出,按照《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要求,砍伐居住区树木需要所在地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征求居民意见。因其行为违反该条例,执法人员立即开具《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5月14日14:00,沙洲执法中队对私自砍树的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街道城市治理公众委员告知负责人:居住小区改造是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营造和谐生活环境的举措,小区绿化作为其中重要的一个因素,在创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同时,小区绿化也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或者砍伐,确需调整,应当履行报批与补建义务,为“绿水青山”保驾护航。

经执法人员与公众委员的法规宣讲,最终该公司负责人确认了违法事实,沙洲执法中队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对其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同时,该负责人也表示会积极整改,后期对毁坏的绿地进行环境升级,确保绿化不失,维护小区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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