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5日 05:1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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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薄金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刘春凤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全文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摘要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行使职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行使职权实施细则》全文(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制度》全文(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制定公司《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制度全文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制度全文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含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本金的资金循环进行委托理财,10亿元本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本公司董事王永辉先生任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副总裁,亦在益丰药房多家子公司任职;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与益丰药房签署了《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转让协议》,李振国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5%的股份转让给益丰药房,该协议正在履行中,本议案所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与益丰药房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金额不超过17,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及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实施事宜。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益丰药房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242.16万元。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振国先生、王永辉先生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机制,以吸引人才,保持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性,公司参照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情况以及市场上相关行业、相关岗位的整体薪酬水平,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需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费,应由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从薪酬中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从业经历、具体分管业务、相应岗位的市场薪酬水平、承担任务指标等因素决定。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比例分为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薪酬的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根据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分半年度和年度两次发放。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薪酬计算及发放由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服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李鹤女士、徐向平先生、刘春凤女士、高岩嵩先生、薄金锋先生、王永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1)提名李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徐向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刘春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提名高岩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薄金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王永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孙健先生、谢丰先生、宋廷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提名孙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谢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宋廷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原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届满,现确定公司第九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原则:

  (1)董事、监事分类原则

  ① 内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董事;

  ② 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

  ③ 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选举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④ 外部非独立董事,指未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非独立董事;

  ⑤ 外部监事,指未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监事。

  (2)薪酬(津贴)方案原则

  ① 内部非独立董事、内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取年薪制,根据个人的从业经历、在公司的具体分管业务、相应岗位的市场薪酬水平、承担任务指标、岗位责任等综合确定。薪酬的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根据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分半年度和年度两次发放,不因其担任公司董事而享受任何额外津贴。

  ②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后),按月发放;

  ③ 外部非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给予差旅补贴。

  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2、4、5、8、11、12、13、14、26、27、28、29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个人简历:

  1、李鹤女士,1983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曾先后就职于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大宇制纸有限公司,曾任牡丹江霖润药用辅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鹤女士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李鹤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的女儿,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徐向平先生,1971年5月出生,本科。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证券部负责人、九芝堂制药厂副厂长、海南九芝堂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向平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3%;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刘春凤女士,1963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药专业,享受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曾任哈药集团制药三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层正职、项目负责人。

  刘春凤女士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高岩嵩先生,1982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在美国德州大学西南医学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清华海峡研究院(厦门)生物科技与医药研究中心副主任。

  高岩嵩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5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6%;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薄金锋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专业技术职称。现任本公司董事、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黑龙江辰能工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黑龙江省基金业协会会长,龙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薄金锋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薄金锋先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黑龙江辰能工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王永辉先生,1975年11月出生,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CG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广州银行内部审计、ABB(中国)有限公司财务主任、厦门 ABB 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ABB低压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利德华福电气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久益环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商务副总裁。

  王永辉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孙健先生,1959年11月出生,博士,教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海洋大学副教授、教授、经贸学院副院长、经济学院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院长。

  孙健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谢丰先生,197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SNK Corporation上席执行役员;曾任乐道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CFO、SNK Corporation董事。

  谢丰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宋廷锋先生,1968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艾美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岳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财务总监、赫基(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廷锋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4-015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提示:

  1、提案6、提案7、提案8、提案9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提案12、提案13、提案14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表决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可以投0票。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送达至登记地点或发送联系人邮箱,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的字样,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3、登记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可、闻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010-84683155;传真:0731-84499759

  电子信箱:dshbgs@hnjzt.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9,投票简称:“九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本次投票分非累积投票和累积投票。

  (1)非累积投票:

  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划“√”,多选、未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累积投票:

  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4-016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5人,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周鲁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监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全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度报告全文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摘要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李忠照女士、周鲁宝先生、李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1)提名李忠照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周鲁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李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原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2、3、4、5、11、12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个人简历

  1、李忠照女士,197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监事、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曾任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账会计,本公司审计稽核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

  李忠照女士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周鲁宝先生,1978年10月出生,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事、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曾任黑龙江辰能工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辰能集团财务部副部长、经营部副部长,黑龙江辰能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鲁宝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李铁先生,1972年9月出生,管理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监事、黑龙江交投润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黑龙江省民营上市企业壹号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黑龙江省民营上市企业贰号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曾任黑龙江交润锦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哈尔滨松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铁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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