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4-018
2024年04月25日 03:19 证券时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梁金女士将不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由独立董事瞿丹鸣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前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王宝庆(主任委员)、傅建中、梁金。

  调整后:王宝庆(主任委员)、傅建中、瞿丹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运营管理,提高公司管控效率,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傅建中、王宝庆、瞿丹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傅建中先生、王宝庆先生、瞿丹鸣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将按上述内容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除上述条款外,无其他修改。本次修订后,章程部分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办理有关《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景欣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堪玉

  2019年注册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130万元,较2022年度审计费用增加30%。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较2022年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符合《证券法》规定,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是基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公司在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产能提升等方面仍需要资金的不断投入以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02,271,092.88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06,347,8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6,347,87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7.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7,145,468.85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06,347,87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2%,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在人力成本提升、安全意识提高、施工效率要求提升、排放标准趋于严格以及应用场景多样化等因素的驱动下,国内高空作业平台行业及租赁市场快速发展。国内高空作业平台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国内市场短期承压,长期向好。

  在绿色低碳经济的驱动下,高空作业平台全球电动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明显。基于各国政策推进、排放标准升级、自身绿色转型战略、综合使用成本较低等多方面考虑,租赁公司在设备选择上越来越倾向于绿色化、电动化产品,对产品节能环保、智能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需加速新产品研发,以满足市场需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处于生产规模快速发展阶段,近年来不断完善剪叉、臂式系列产品产能布局,持续研发全新系列更高米数、更大载重、拥有差异化性能的高位电动高空作业平台。未来几年,公司在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产能提升等方面仍需要继续投入资金以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全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1,196.3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714.55万元。2024年,全球经济形势依旧严峻,在外部环境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下,公司生产经营仍将面对诸多挑战。公司募投项目“年产4,000台大型智能高位高空平台项目”产能正逐步释放,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及业务的不断增长,公司在生产经营环节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公司在市场开拓、新产品研发、技术升级等方面将加大投入。此外,公司还将以自筹资金投资新建 “年产20,000台新能源高空作业平台”。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用于公司新项目建设、新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努力扩大公司规模,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1)公司拟以自筹资金170,000万元投资新建“年产20,000台新能源高空作业平台项目”,进一步扩大公司优势产品产能,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市场对于新能源高空作业平台产品的需求。

  (2)募投项目 “年产4,000台大型智能高位高空平台项目”产能逐步释放,随着公司生产规模、业务量扩增,公司需要一定运营资金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同时还需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布局所需,包括海外渠道建设、市场开拓、新产品研发、技术升级、数字化生产力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产品研发创新力度,研发推出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附加值、差异化优势显著的新产品,丰富完善公司产品体系,积极做好新产品的营销策划、市场布局和知识产权保护,为新产品投产后快速抢占市场奠定基础。

  (4)国内行业竞争加剧,海外市场需求虽持续升温,但受地缘政治局势、汇率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全球经济形势依旧严峻,公司需要更加理性、谨慎看待外部环境变化,储备充足流动资金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五)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近年来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制定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时细化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鼎力”、“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36号《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62,308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7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4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07,822.25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792,122.95元。截止2021年12月23日止,上述资金已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9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2022年1月11日,浙江鼎力连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度,公司注销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具体注销账户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亿元。2024年1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公司均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报告期,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签约方、产品名称、投资金额、期限、投资收益、是否如期赎回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下属企业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力”)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国内外客户。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已实际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年来,公司加大了海外市场销售布局及拓展力度,为满足现阶段业务发展需要,解决客户融资需求,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拟对信誉良好、满足金融机构筛选标准的国内外客户为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负责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与事项仍需与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自行决定为客户的担保事项,不再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产品销售事项及所涉为购买鼎力设备融资需提供担保的客户尚未确定,无法确定被担保对象及其资产负债率等,因此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资信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国内外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所涉及企业与相关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业务发展需要,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本次担保对象为资信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国内外客户。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对销售客户的选择将严格把控,从资信调查、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性等各方面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为客户在购买鼎力设备过程中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促进市场销售,提升市场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对销售客户的选择将严格把控,从资信调查、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性等各方面严格控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对外担保总额为240,0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77%,担保余额为97,021.95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2%;其中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1%,担保余额为97,021.95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2%。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预期收益的情况。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受托方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理财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预期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选择投资风险小、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购买具体的理财产品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监管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及收益,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通过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变更的日期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要求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启航路188号公司四期工厂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

  至2024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10、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启航路188号公司四期工厂)。4、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2-8681698 传真:0572-8681623

  邮箱:dingli@cndingli.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启航路188号公司四期工厂。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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