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04月25日 03:17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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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417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文轩先生、麦广田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文轩先生、麦广田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978,902.62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29,090,524.49元,提取盈余公积金8,879,396.15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351,569.6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914,565.3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的现金流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拟定的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6,542,748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626,800股后的182,915,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583,189.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整体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长远的健康发展规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06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2023年薪酬的确认及

  2024年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薪酬情况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2023年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二、2024年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结合目前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发放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参照市场、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情况、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制定。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绩效奖励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终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4、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绩效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人员凡兼任了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领取薪酬较高的一份薪酬,但考核指标包括其兼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三、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结合目前行业状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提案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在任监事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发放薪酬标准:监事津贴为每年1.20万元(含税),按月发放,并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职务,按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4、其他事项:上述津贴、薪酬、绩效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预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03%,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业务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前述总额度有效期均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的情况

  为了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额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资产池、信用证等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解决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需要担保事宜,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将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具体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合同约定为准。

  2、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合同约定为准,担保可分多次申请。被担保子公司范围包括: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皮阿诺家居有限公司、皮阿诺智慧家居(广东)有限公司、河南皮阿诺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吖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拾木集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皮阿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2024年新成立或收购的子公司。

  二、业务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授信及对应担保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但相关合同、协议的签署,仍必须按照公司内部流程经过法务及相关部门的审核,超过上述总额度的融资及担保须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596101071U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27日

  注册资本:17,499.34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礼斌

  住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3号路

  主要经营范围:厨房电器设备、家居用品、五金配件及制品、木制家具、有机工艺品、塑胶制品、服装、纺织品、玻璃制品生产、设计、加工、销售;日用杂品、日用百货、纸制品销售;自有厂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总资产295,779,400.87元,净资产197,338,223.26元,总负债98,441,177.61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69,081,630.10元,净利润6,340,710.06元。

  2、公司名称:皮阿诺家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214T92N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霞

  住所: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8号二层之四A201室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加工、销售:木制家具、厨房电器设备、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玻璃制品;销售:家居用品、日用百货、纸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总资产274,420,013.00元,净资产-15,286,974.40元,总负债289,706,987.40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696,291,097.68元,净利润-14,270,080.34元。

  3、公司名称:皮阿诺智慧家居(广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2Q03Y7E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廖浩强

  住所: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1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总资产94,349,245.82元,净资产9,307,809.98元,总负债85,041,435.84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09,846,104.12元,净利润9,456,973.40元。

  4、公司名称:河南皮阿诺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5MA40QQ3H59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01日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志学

  住所: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中州路西段北侧1号

  经营范围:家居、木制家具、厨具、电器设备、五金配件、工艺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生产、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从事国家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总资产264,331,095.06元,净资产187,564,763.94元,总负债76,766,331.12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26,596,050.20元,净利润424,754.69元。

  5、公司名称:深圳市吖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JARF5P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27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展坤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牛社区民治大道与工业东路交汇处展滔科技大厦A座2006A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家居智能化系统、物联网、生物识别及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智能网关、智能电子门锁、电动窗帘控制器、开关、插座、灯饰、遥控器、摄像头、电子产品、五金制品、智能化设备、物联网设备、智能家居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上门安装及技术服务(生产另设分支机构);电子自动化上门安装工程;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通信、电子设备上门维护及保养;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总资产1,967,469.49元,净资产1,432,215.50元,总负债535,253.99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935,381.75元,净利润-1,771,340.43元。

  6、公司名称:广东拾木集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7LTXNP82

  成立日期:2022年03月25日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大勇

  住所:中山市阜沙镇上南工业区振联路21号四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楼梯制造;楼梯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7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总资产23,497,819.17元,净资产-11,313,765.27元,总负债34,811,584.44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5,180,231.79元,净利润-11,717,520.90元。

  7、公司名称:海南皮阿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4MAA935FH82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08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瑜霖

  住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纵一路东100米民政局办公楼四楼东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销售;门窗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木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品牌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子公司尚未对外开展业务。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方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相关授信融资时签署。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授信业务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等事项是为了满足各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授信业务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704.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皆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2023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12,571.40万元。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文轩先生、麦广田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超过22.21%。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本年年初至3月底累计发生额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化龙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8层

  经营范围: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受托管理;对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组织、协调、管理;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进出口业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6月30日,保利集团总资产1,803,656,874,686.87元,净资产124,006,861,148.21元;2023年1-6月实现总营业收入221,788,025,565.56元,净利润17,309,455,604.61元。

  2、关联关系: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最终控制人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生产与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保障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销售商品,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中具体关联交易业务的需要,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是合理且必要的。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本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拟与关联方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旗下控制的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可循环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保理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最终控制人为保利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文轩先生、麦广田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28855

  3、法定代表人:刘化龙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8层

  7、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8层

  8、成立时间:1993年02月09日

  9、经营范围: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受托管理;对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组织、协调、管理;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进出口业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状况:保利集团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于 1992 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截至目前,保利集团已形成以房地产业务、文化事业、贸易、工程施工、民爆器材生产销售及爆破工程、工艺美术品销售及服务、工程服务与装备、通信产品及技术服务、金融为主要业务板块的发展格局。

  1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6月30日,保利集团总资产1,803,656,874,686.87元,净资产124,006,861,148.21元;2023年1-6月实现总营业收入221,788,025,565.56元,净利润17,309,455,604.61元。

  1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最终控制人为保利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保利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14、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及子公司依照基础商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应收账款;

  2、业务期限:业务申请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3、保理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业务相关费用: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开展保理业务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主要责任及说明

  1、对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或子公司应继续履行购销或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

  2、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模式下,公司或子公司承担对应的应收账款的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或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公司或子公司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3、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模式下,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或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可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八、监事会审议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持有理财产品额度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适时择优选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保证风险可控;

  2、财务管理部将负责具体执行决策。财务管理部将负责制定购买理财产品计划,合理地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进行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以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符合要求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3,706,558.93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710,700.86元,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58,417,259.79元,具体明细如下: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58,417,259.79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58,417,259.7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应会计处理已反映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2023年度公司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53,706,558.93元。其中:

  (1)应收票据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183,637.24元

  单位:元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票据,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应收账款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39,998,170.25元

  单位:元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3)其他应收账款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13,524,751.44元

  单位:元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存货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80,418.95元。

  单位:元

  3、合同资产

  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与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一致。

  本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30,281.91元。

  单位: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材料,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陈胜华先生、第四届独立董事许柏鸣先生、童娜琼女士、董会莲女士将就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

  3、关联股东马礼斌先生对提案7.00进行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提案10.00以及提案11.00进行回避表决。

  4、上述提案9.0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6、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4年 5 月 13日 16:3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webmaster@pianor.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柯倩

  电话:0760-23633926;

  电子邮箱:webmaster@pianor.com。

  传真:0760-23631826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前相关手续;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3;投票简称:皮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的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中选择一个并打“√”):

  说明:请在“议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 、“弃权”的空格内填“√”号。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0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琦斯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2023年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

  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授信业务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31,201,24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9.2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0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850,189.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149,809.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09,170,371.88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支出25,431,507.29元,其中:用于“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 25,431,507.29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34,601,879.17元。

  2023年度,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7,176,071.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825,004.86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主要用途为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前述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将继续存放在于募集资金专户,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支付完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本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于2021年1月2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对对应账号为15000106066920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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