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于2023年6月2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和《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闫磊先生、张国静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的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赵雷励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雷励先生、张国静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赵雷励先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雷励先生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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