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402239产品
● 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金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海”)于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
1.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本次拟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83,90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971,791.91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65,021.6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506,770.2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19日到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1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2】第B202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珠海金海于2024年4月24日与宁波银行签订了“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402239产品”的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二)委托理财合规性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自审议通过以后,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珠海金海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宁波银行为上市金融机构,与珠海金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内,无需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和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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