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4-24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4-24
2024年04月25日 03:19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或“公司”)定于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23日下午15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11号,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第1项、第3项至第11项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2项提案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提案5.00、10.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江希和先生、王开田先生、陆文龙先生的述职报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5月27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

  3.登记地点:南京市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11号,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11号,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1212

  联系电话:025-57234888-8153、025-57234888-8019

  传真:025-57234168

  联系人:杜丽蓉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2 投票简称:宝镁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4-29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蔡正青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现场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核,对《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会编制《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董事会提交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合法、合规性,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核,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会编制《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本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分红政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 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4-18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武镁业”)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012,706.85元。按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270.69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1,811,436.16元人民币,加上以前年度滚存利润1,001,427,175.25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03,238,611.41元。

  基于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余额等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总股本708,422,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4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708,422,5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094,929.94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含税)。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为708,422,538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91,791,553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送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送转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6.52亿元,净利润3.5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3.06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5.1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2.71亿元,公司拟派现金分红9209.49万元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0.05%,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

  公司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公司《在未来三年(2021年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公司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以及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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