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2024年04月25日 03:17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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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345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尹剑平、黄浩、覃奀垚、张雪梅、昆山国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议案9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清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3:30-15:30;

  6、现场登记地点: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

  7、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2-36915759

  传真:0512-36872133

  2.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3,007,404.32元;2023年度,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189,983.55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934,8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065,010.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37%。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的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 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力股份”)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45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8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635,6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1,135,899.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499,700.0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8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881.7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81.72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148.1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029.9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620.06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77.6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897.68万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4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止2023年6月16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3,025,47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974,528.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15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28.9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8.92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83.86万元。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12.7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4,884.68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46.3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5,331.0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8月3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223312910007199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106467001300015391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109727108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账号:89070078801600002436)。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开发区支行(账号:391064670013000153916)专户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6日完成销户。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6月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10477310701、512913512010901、512913508610501)。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029.9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12.7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819.67万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8.92万元。上述事项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180号)鉴证。

  (三)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含0.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度,公司未对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昆山国力大功率器件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研究院)借款不超过3,000万元以实施“电子真空器件研发中心项目”,向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源通)借款不超过7,000万元以实施“高压直流接触器生产项目”。借款利率为借款实际发放日上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也可提前偿还。

  2023年度,国力研究院“电子真空器件研发中心项目”借款500.00万元、国力源通“高压直流接触器生产项目”借款2,05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力研究院已归还全部借款,国力源通剩余5,050.00万元借款未归还。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国力源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6,697.45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国力源通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5年,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也可提前偿还。借款利率为借款实际发放日上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利率。鉴于“风光储及柔直输配电用交流接触器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昆山瑞普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电气”),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用于实施该项目,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对瑞普电气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瑞普电气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拟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瑞普电气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5年,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也可提前偿还。借款利率为借款实际发放日上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利率。

  2023年度,国力源通“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扩建项目”借款8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瑞普电气增资4,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国力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力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注1:真空继电器、真空电容器生产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承诺的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主要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注2: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压直流接触器生产项目”和“电子真空器件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6月;受阶段性停工、厂房搬迁、设备调试等因素影响,“高压直流接触器生产项目”和“电子真空器件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公司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情况、实际建设进度等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将“高压直流接触器生产项目”和“电子真空器件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6月。

  注3:“真空继电器、真空电容器生产项目”、“高压直流接触器生产项目”本期未达预期效益,主要系(1)项目投产时间相对较短,2023年度尚处于产能提升阶段,尚未实现最优生产效率;(2)受下游客户需求的波动影响,募投项目营收和毛利率不及预期;(3)募投项目产能尚未完全释放,本期新增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占比相对较高。

  附表1-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919.33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919.3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023年度,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损失。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3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17.9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1,496.04万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2023年度,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32万元。

  经测试,2023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501.36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减值准备1,919.33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919.3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5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许乃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6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5)。

  4、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5、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4)。

  8、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剩余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3.004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需作废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3.726万股;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需作废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128万股;

  3、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需作废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5万股。

  综上,本次需合计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3.004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3.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结合对未来闲置自有资金的合理预计,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将前述额度的授权期限调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调整后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调整额度和期限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充分盘活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产运行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3.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投资产品能够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使用,本次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薪酬发放标准

  (一) 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税前)。

  (二) 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或监事津贴。

  (三)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委员黄浩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浩、张雪梅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或“容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容诚所在全国设有19 家分支机构,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2022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66家,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合伙人: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永新股份洁雅股份富春染织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涛,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国力股份、科大讯飞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坤,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国力股份、华尔泰等多家上市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英航,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隆华新材百合股份奥福环保等多家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高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涛、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坤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英航(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项目组成员具备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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