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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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5日 03:17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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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389版)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标准化产品设置安全库存”的原则组织生产。公司部分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为执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于这类标准化产品,公司结合历史销售情况、现有产品订单等情况综合制定安全库存,生产部门根据安全库存制定标准化产品的生产计划。

  公司箱式变电站、电气成套设备及部分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为定制化产品,对于客户有指定要求的定制化产品,公司在获得客户的定制化产品订单后,先由技研中心进行设计开发,设计定型后由生产部门根据设计图纸制定生产程序与生产工艺,再按照设计图纸和工艺要求制定生产计划。

  3、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评价、采购、履约、品质管控等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持续优化管理、技术创新,打造供应链的竞争优势,以实现质量优、成本低、响应快、服务好、品类丰富。一方面,公司根据采购物资的战略重要性和供应风险性,制定战略采、框架采、集中采、分散采、定向采等复合型采购策略,实现全流程信息共享与协同,并结合招标、谈判、邀标、议价、竞价等采购方式,完成了资源整合与优化。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建立数字化采购的创新模式,联通企业内部ERP等系统,协同企业外部供应商管理端,结合数据、流程、智能算法等技术,打通了寻源、认证、定价、合约、订单、入库、付款、供应商管理、品质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壁垒,建立高效的采购及供应商管理流程。

  4、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销售与服务一体化的业务发展模式,坚持深耕国内市场,大力开发国际市场策略。根据市场及行业情况,制定科学的营销策略,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为主,买断式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下,对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客户,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招投标的方式,对于不通过招投标进行采购的潜在客户,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得订单。经销模式下均为买断式销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0,147,693.3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7.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72,516.2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1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876,017.3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6.99%。同时,公司增加市场开拓力度,持续加大对多行业、多应用场景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支出,本报告期,研发费用支出57,891,510.77元,较上期增长46.0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德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度报告》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此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使用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1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334.4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85.58万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22年5月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2〕185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期末募集资金结余中220,144.91元因诉讼被法院冻结,已于2024年2月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2年5月9日,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该等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账号1106021129210889901)已经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相应终止外(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其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下设的二级支行。

  2.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账号1106021129210889901)已注销。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翟山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下设的二级支行。

  4.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634.42万元,系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74,424,661.8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5,810,157.54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本次预计置换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0,234,819.3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982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4,514.78万元,2023年取得理财收益192.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7天智能通知存款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有实际收益但未赎回系该7天智能通知存款滚动续存147,811.98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暂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使用票据方式支付部分资金到期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技研中心建设对公司现有研发场地进行装修改造,新增研发设备、软件设备、办公设备投入。营销网络建设主要包括国内办公网点的租赁装修、设备购置以及线上线下品牌推广活动等。项目建设完成后,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及研发技术水平,不仅可以提升公司产品的创新性,增加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还可以进一步加快研究成果转换,提升公司研发及生产效率,优化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营销渠道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拓宽,国内市场覆盖度进一步增强,品牌知名度也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将大幅提升公司营销总部对销售业务的管理效率,从而拉动公司销售业绩的增长。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个募投项目进行调整投资金额,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 25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孝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证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隋平先生、张晓先生和高爱好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隋平、张晓、高爱好出具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并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隋平、张晓、高爱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2024年存在重大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同意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85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1-12月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此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实际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并办理有关手续等。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审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并同意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其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将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税前),调整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中的独立董事高爱好、张晓回避表决,其余委员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隋平、张晓、高爱好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孝金、杜秀梅和蒋硕文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其中,《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4月24日,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85万元,本次收费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提请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等要求,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相应评选政策和流程,并履行相关的评议和监督等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的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了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至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c@hcbyq.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孝金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杜秀梅女士

  独立董事:高爱好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至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c@hcbyq.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赵青

  电话:0516-85056699

  邮箱:hc@hcbyq.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472,516.24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123,267,467.9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8,020,130.91元。

  根据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和股份回购政策》议案,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的情况,可以不进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为93,242.18万元,其30%为27,972.65万元。考虑到公司2024年存在重大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分红比例低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2023年11月27日和2023年12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新能源电力装备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约2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与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公司预计2024年存在重大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为确保前述计划顺利实施,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业务发展现状

  公司所属行业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随着市场对配电系统的要求提高,对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性能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技术壁垒、行业进入和资金门槛较高,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将利用现有宏观经济和良好的市场机会,通过同业扩张、技术创新以实现产品领先,并加大资金投入实施设备升级改造及维持平稳运营。

  (三)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执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和股份回购政策》,公司上市以来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不违反《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股东回报规划。

  (四)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大会召开前,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亦将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投资者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与公司进行沟通。

  (五)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方案决策机制及实施要求,同时制定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现金分红具体政策、最低分红比例、决策和调整机制等。公司亦将持续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并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和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积极研究和落实现金分红工作,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2023年1-12月各项资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35,384,715.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金融资产相关项目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与估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12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5,384,715.87 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26.38%。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1-12月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准则解释第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投资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专业机构的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

  ●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下转B39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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