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04月25日 03:17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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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421版)

  4、提案12为累积投票提案,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上述提案如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将对其表决结果予以单独计票并披露。

  6、上述提案8及提案9,因涉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管及监事薪酬,担任公司董事、高管及监事的股东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此项提案进行投票。

  7、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方式登记(见附件2)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

  4、会议联系

  (1)联系人:尹云云

  (2)电话号码:0755-26910253

  (3)电子邮箱:yunyun.yin@askpcb.com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

  5、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表;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上“√”,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以在“选举票数”下面的方框中填写的票数为准;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3: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13

  2、投票简称:奥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在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匡丽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切实地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按照该预案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若涉及担保事项,公司将另行审议。前述授权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申请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1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的盈利和现金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的方式,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目前总股本317,360,5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99,968,558.76元(含税)。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4日向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中期现金红利人民币214,853,061.21元(含税)。2023年全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人民币314,821,619.97元。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广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切实地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18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及固定资产,拟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衍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根据以上标准,2023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5,217,959.0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根据以上标准,2023年度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9,787,337.9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5,005,296.98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1%,并将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14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7.19%。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2.12亿元。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资金的需要,公司申请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56亿元,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25亿元。以上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对超出上述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额度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备注1: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子公司广东喜珍增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广东喜珍依据上述决议,已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同意减少相应注册资本,目前,广东喜珍正在办理工商减资手续。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公司尚未就相关担保签订协议,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是考虑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保证其经营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产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因此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将持续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董事会同意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2.1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2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dxhzFJeOb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程涌先生

  董事、总经理:贺梓修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尹云云女士

  独立董事:刘火旺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xhzFJeOb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尹云云

  电话:0755-26910253

  邮箱:yunyun.yin@askpcb.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20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2023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1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部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13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若涉及担保事项,公司将另行审议。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签订融资合同的具体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融资决策权、签署融资相关协议等事项。前述授权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17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贺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贺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贺波女士将在公司担任顾问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贺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贺波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00,000股,通过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6,000,000股,贺波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贺波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贺波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付出的努力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向东先生、宋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向东先生、宋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补选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徐向东先生简历

  徐向东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公司投资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投资委员会主任,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奥士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森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向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徐向东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徐向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二

  宋波先生简历

  宋波,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公司产品技术中心总监;现任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森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喜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奥士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宋波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宋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16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作出调整,除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调整前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调整后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向东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为公司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徐向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向东先生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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