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年04月23日 05:48 证券日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666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463.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911.6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5819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1,212.4万元。

  三、公司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048.52万元用于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生物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使用39,363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39,363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76,669.9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余额为34,110.62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以及尚未向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南京优宁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款项3,523.12万元)。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0,587.5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3.31%,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587.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议案9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3楼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01314。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艳芳

  联系电话:021-38939097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3楼

  邮编:201314

  电子邮箱:ir@univ-bio.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66;

  投票简称为:优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路演平台(https://eseb.cn/1dCaT2DKk0M)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冷兆武先生,董事会秘书祁艳芳女士、财务负责人唐敏女士、独立董事金宇超先生、保荐代表人梁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前访问https://eseb.cn/1dCaT2DKk0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宁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666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463.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911.6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5819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4,275,848.79元,合并报表净利润为40,318,832.1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75,367,024.28元;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275,723,893.77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5,367,024.2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截止2024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86,666,668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33,200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86,633,468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717,729.96 元(含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与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号)核准,公司2021年12月17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66,668.00股,发行价为86.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4,633,448.08元,扣除未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47,659,134.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1,616,974,313.43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合计21,457,029.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283.61元。

  2021年12月23日,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下述账户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16,974,313.4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581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940,120,108.3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74,499,056.19元,本年度使用465,621,052.11元。利用募集资金支付IPO发行费用: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457,029.8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手续费及询证函费用):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尚未到期金额853,004,001.1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尚未到期金额681,223,625.51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6,552,434.4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人民币1,616,974,313.43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590,421,879.0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合计21,457,029.82元,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25日与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四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新天地支行为其分支营业网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6月1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溧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中大街支行为其下属营业网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642.52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3361号《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期尚未到期金额合计680,500,00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283.61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1,312,123,983.61元。

  1、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485,200.00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并同意使用393,63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93,63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超募资金分别用于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67,083,714.44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09,182,443.93元;用于现金管理的超募资金余额为400,000,000.00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2年2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80,485,200.00元、393,630,000.00元分别用于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2月1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393,63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人民币 优宁维 上海市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03-25 中瑞股份 301587 21.73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