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主要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2、主要损益项目分析
单位:元
3、现金流分析
单位: 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华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光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3,445,816.50元,因已提取的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2023年度不再提取,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83,714,559.28元,减去2023年5月已分配利润145,931,472.00元,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51,228,903.78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91,862,9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6.0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现175,117,766.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经营需要和股东中长期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情况
(一)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东江环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MA34A225XR
法定代表人:周雄伟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东桥镇)
经营范围: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含工业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兴业东江环保资产总额人民币41,371.0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3,984.87万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17,386.22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8,328.3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28.47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兴业东江环保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因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同时担任其董事,且吴华春先生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兴业东江环保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兴业东江环保具备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资质,资信情况良好,且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兴业东江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漳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漳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微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30523205591
法定代表人:孙辉跃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2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赤湖镇皮革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工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漳州微水的董事长孙辉跃先生,是公司总裁孙辉永先生的哥哥和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的妻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认定漳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漳州微水具备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资质,资信情况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漳州微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晋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晋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革研究院晋江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075045641Q
法定代表人:王文琪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洪山综合区文华路150号1幢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制鞋原辅材料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皮革研究院晋江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060.6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86.91万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3,173.70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2,205.7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39.69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吴华春先生担任皮革研究院晋江公司的副董事长,且吴华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为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认定皮革研究院晋江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皮革研究院晋江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皮革研究院晋江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福建冠兴皮革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冠兴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兴皮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17573605775
法定代表人:蔡健全
注册资本:5,526.31万元港币
成立日期:2004年2月12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科技园区14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皮革、皮毛制品及原皮加工;猪、牛、羊蓝湿皮新技术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柯荣耀先生担任冠兴皮革的董事,因柯荣耀先生为公司监事柯贤权先生的儿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认定冠兴皮革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冠兴皮革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冠兴皮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关联方兴业东江环保和漳州微水处置。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皮革研究院晋江公司采购皮革精细化工材料。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冠兴皮革出售商品,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向冠兴皮革采购二层皮等商品。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冠兴皮革租用厂房,委托冠兴皮革进行加工,向冠兴皮革支付水电等能源费用及环保费用。
上述各项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与各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以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经讨论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以期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全体股东创造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范围
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收益等,将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短期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以上资金额度内只能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2、公司已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短期理财产品(不超过12个月),是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理财产品收益率一般会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不超过12个月),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在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对公司业务及财务核算较为熟悉,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收费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75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业务资质: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2、人员信息
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截至2023年末有1,364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9.56亿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度审计客户家数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0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赵艳美,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会计师:肖涵,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上述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75万元,系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确定原则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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