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2024年04月23日 05:44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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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调整于2023年1月3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调整包括:

  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5元/股,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为自2024年4月1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7月19日。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7)。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217,7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最高成交价为6.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1,388,445.4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说明

  自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积极实施股份回购,但由于回购实施期间内共248个交易日中超过60%的交易日为当天股票交易最低价高于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50元/股)或根据当时适用的回购规则属于定期报告窗口期不能实施回购的情况,截至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期届满(2024年1月30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未达到回购股份方案的下限,占回购股份方案的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的47.6%。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积极响应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关于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政策号召,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在回购股份方案未履行完毕的回购金额内(不低于人民币7,861.16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2,861.16万元)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具体为: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5元/股,未超过2024年4月1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为自2024年4月1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7月19日,除此之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在回购股份方案未履行完毕的回购金额内继续回购,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5元/股,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为自2024年4月1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7月19日。除此之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条款除涉及相关数据的同步更新及需根据最新的规定实施回购外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5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在股份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2023年1月31日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已回购7,138.84万元,因此公司将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861.16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2,861.16万元(均包含本数)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为免疑义,自调整之日起的股份回购简称“本次回购”,下同)。即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861.16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2,861.16万元(均包含本数)。

  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2,861.16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0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2,839.9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22%;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7,861.16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0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976.5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7%。具体回购数量以本次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为自2024年4月1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7月19日。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2,861.16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8.0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2,839.9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22%,考虑到2023年1月31日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已回购的1,121.78万股,公司合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61.6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10%。若上述合计的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本次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7,861.16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8.0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976.5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7%,考虑到2023年1月31日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已回购的1,121.78万股,公司合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98.3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64%。若上述合计的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本次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461,352.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88,969.99万元。按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2,861.16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的4.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5.88%。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2,861.16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在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约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其他增减持计划,不存在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的情况。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将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实际实施进度。若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本回购方案;

  6、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对股份回购事项的调整,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合法、

  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4、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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