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2024年04月23日 02:16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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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370版)

  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未经审议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文林先生、广州众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6501 室

  邮编:510623

  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邮箱:ir@gchchem.com

  联系人:陈淑娴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6,125,676.7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7,043,159.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5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135,327,6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844,565股后的股份数为132,483,133股,以此为基数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9,362,349.75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94%。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公司2022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3年度。为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1,196,618.80元(含税)。

  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支付的回购金额为人民币23,819,023.5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视同为公司2023年度的现金分红。

  综上,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为人民币204,377,992.06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0.38%。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及投资者回报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备案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

  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若涉及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变更的,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公司相关人员办理修订《公司章程》后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了相关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中,序号1、2、3、8的修订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除此之外,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订及制定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度先进石化化工

  新材料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将参加由上交所主办的2023年度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线上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04月30日(星期二) 下午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仝佳奇

  独立董事:燕学善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燕芳

  财务总监:余志亮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20-22028071

  邮箱:ir@gch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呈和科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41,946,754.56元后的余额人民币507,387,677.44元,已由中信建投于2021年6月2日汇入呈和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呈和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78号),呈和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2,442,99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12元。本次实际发行数量为1,994,298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7,959,917.76元,扣除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含税)2,900,000.00元后的余额人民币95,059,917.76元,已由中信证券于2023年6月19日汇入呈和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29,960.75元,呈和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029,957.0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5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人民币9,134.06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95万元,置换前期公开发行股票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68.43万元,公开发行股票支付发行费用资金人民币440.7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824.02万元,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246.9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038.28万元。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存在以前年度已使用情况。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377.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3年度,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增新增呈和科技作为“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新增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华路13号作为实施地点。公司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不变。

  注2: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定增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0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部分发行费用由一般户直接支付。

  注2: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15842527010081账户已于2023年9月12日注销,剩余资金人民币26,775.06元已转入15475899020003账户。

  注3: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6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归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6月25日,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用于实施“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其中以增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2021年9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3月,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终止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的保荐协议。后续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并终止了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6月,公司与中信证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13,659,718.62元。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下转B37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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